技术文章
Technical articles防爆区域划分的国家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GB50058-2014:在炼化装置中,当满足大容积和高流量时,在中压力或高压力情况下,都需按半径30.48米划分危险区。在洁净厂房中,建议按4.5米半径划分防爆区域。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LPG球形储罐属于第二级释放源,密度大于空气,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15米、地坪上高度为7.5米及半径为7.5米、顶部与释放源的距离为7.5米的范围为2区。在加油站中,以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半径3米、高度0.15米的圆锥形空间划为2区。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液体表面至盖底及以通风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1米的范围可划为1区;槽壁外水平距离1.5米、盖子上部高度为1.5米,及以通风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1.5米的范围可划为2区。
GB3836系列:这些标准主要依据爆炸性气体和粉尘环境下的防爆型式要求,并对设备上的标志区域进行了规定。防爆区域的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工艺条件、设备类型、环境要求等因素,以确保安全生产和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GB5848:该标准涉及防爆区域的划分,包括但不限于易燃化气、煤炭粉尘、易燃液体,以及其它易发生火灾、爆炸、剧毒化学反应等危险源所在场所。防爆区域应根据燃爆性混合物允许混合比例(允许闪点温度、允许最高爆轰温度等)、防爆现场环境条件(空气流动状况、火灾发生传播条件、火灾抑制剂、煤炭粉尘积累等)及使用的防爆设备等因素,结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要求进行划分。
GB50058-92:该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按其危险程度大小,划分为0区、1区、2区三个级别。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划分为10区、11区两个级别。
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中国的防爆区域划分国家标准体系,旨在确保在存在爆炸风险的环境中能够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