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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行业的有害气体排放标准

更新时间:2025-06-23点击次数:143

半导体行业的有害气体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于现有的污染源,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排放限值;对于新的污染源,则自2022年2月1日起执行2。

  2. 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设施的低处理效率:对于VOCs排放速率大于h88%的设施,需达到低处理效率的要求2。

  3. 全氟化物(PFCs)排放削减计划:为了减少PFCs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应制定PFCs排放的年削减计划,并通过优化工艺、原料替代、循环利用、污染治理等措施来减少PFCs的排放2。

  4. 排气筒高度要求: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米,并且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至少5米以上。如果排气筒高度无法达到这一要求,则应按照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2。

  5. 等效排气筒的计算方法:对于排放相同污染物的排气筒,如果它们之间的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则应合并视为一根等效排气筒。如果有三根以上的近距离排气筒且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应从前两根的等效排气筒开始,依次与第三、四根排气筒取等效值2。

  6. 内插法计算排放速率:如果某排气筒的高度处于标准列出的两个值之间,其执行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可以通过内插法计算得出。当排气筒高度大于标准列出的最大值(30米)时,应按照最大排气筒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2。

  7. 监测采样点设置:污水采样点位设置应符合HJ/T91的规定,在排放口应设置排污口标志、污水水量计量装置。废水监测采样方案设计应符合GB/T12997的规定。废气排气筒中气态污染物监测的采样点数目及采样点位置的设置,按GB/T16157执行2。

  8. 采样时间和频次:排气筒中废气样品采集(不包括氨的排放速率监测)以连续1小时的采样获取平均值;或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4个样品,并计平均值。特殊情况下废气的采样时间和频次假设某排气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小于1小时,应在排放时段内实行连续采样,或在排放时段内以等时间间隔采样2-4个样品,并计平均值2。

  9. 分析方法:污染物的分析方法按表5和表6执行2。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查阅最新的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